关于做好2021年度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以博士后为主的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力度,完善专职科研队伍结构,持续提升自主创新和团队攻关能力,根据《北京大学加强理工科专职研究人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校发〔2019〕136号)等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专职研究岗位(包括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聘研究员岗位)的遴选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并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 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且取得优秀科研成果。

3. 首次申请一般推荐聘为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别突出的,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推荐聘为特聘研究员岗位。

二、 招聘流程

1.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并将本单位的《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需求表》报学校人事部备案,备案后相关单位可自行公开发布岗位招聘启事。

2. 各单位在招聘中应严格把关,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以及匹配经费资源可持续情况,确定相关岗位拟聘用人选,要依托院系党委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由院系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出具明确聘任意见。院系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部。

3. 申请特聘研究员岗位的候选人,须由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推荐。

三、 提交材料要求

1. 个人申请;

2. 个人履历;

3. 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聘任审批表(一式两份);

4. 不少于3份推荐信(推荐特聘研究员岗位需提供);

5.《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申请材料汇总表》;

6.《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人员成本测算及经费保障表(劳动合同制)》或《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人员成本测算及经费保障表(博士后)》。

注:(1)请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的1日之前提交以上各项纸质版材料,在相应位置有候选人签字、单位人事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同时提交各项pdf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至grsbzzyj@pku.edu.cn。

四、 人员管理

1.受聘专职研究岗位的博士后,将按北京大学博士后相关政策进行管理,专职研究岗的聘期最长不超过国家允许的博士后在站时间上限。如不符合我校博士后入站条件的,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劳动合同制方式聘用,将按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2. 专职研究岗位的首个聘期一般为3年,根据考核结果、工作需要以及经费资源可持续情况,可以续聘。

五、 薪酬待遇

1. 通过博士后渠道入职的专职研究岗位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由院系或课题组承担,院系可根据受聘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在专职研究岗位年薪框架内自行确定其年薪档次,同时享有学校全职博士后的基本福利待遇。

2. 通过劳动合同制渠道入职的专职研究岗位人员的用人成本由院系或课题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院系可根据受聘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结合匹配的经费支持和劳动合同制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年薪档次。

六、 联系方式

人事部联系人:孙老师(博士后事务,62756364)、林老师(劳动合同制事务,62754108)、余老师(师资管理事务,62767109)

联系邮件:grsbzzyj@pku.edu.cn

人事部

2021年3月3日

附件:

1. 《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需求表》

2. 《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聘任审批表》

3. 《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申请材料汇总表》

4. 《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人员成本测算及经费保障表(劳动合同制)》《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人员成本测算及经费保障表(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