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办理程序

请拟办理出站的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仔细阅读,并按如下程序办理: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规定,中国籍博士后在站期限为24个月(国家规定可提前3个月办理出站手续,但博士后在全国博管会系统上提交出站申请时请先与博士后办相关负责老师联系,方能提交出站);外籍博士后在站期限最少为12个月。


一、工作时间

1、全职博士后办理出(退)站时间:

1)聘用合同(包括延期合同)已到期(含本月合同将到期)的全职博士后,可于工作日办理出(退)站手续。

2)请注意:聘用合同(包括延期合同)未到期的全职博士后,须在每月4日-20日办理出(退)站手续,每月21日-下月3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不予办理出(退)站手续(社保上级部门每月下旬会关闭系统,相关办公室无法操作停薪、停缴社保和公积金)。

如合作导师或博士后本人希望停薪,须按规定时间向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签章齐备的出(退)站纸质材料方可办理,请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根据上述规定商定好办理出(退)站时间和停薪时间。

2、联合博士后办理出(退)站时间:工作日均可办理。

3、根据全国博管会相关最新规定,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线提交出站申请后10天内,携全套纸质出站材料到北京大学博士后办公室(勺园5甲213室)办理出站手续。

二、出站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院系博士后流动站完成博士后出站报告评审与答辩。评审小组由院系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由5至9人(副高[含]以上职称)组成,应包括1名(含)以上的校外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与综合鉴定》一式两份原件。

2、装订完成书面《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不同类型博士后出站报告参考样式请见常用文档下载-出站同时将出站报告电子版在学校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出站报告”提交且图书馆审核通过

3、获取出站后接收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即接收单位意见表,请按文档下载-出站的表格模板,招收类型为在职联合博士后不需要此项),还请拟落户接收单位集体户的博士后同时取得接收单位开具的《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1)接收单位为有独立人事权的,接收函必须加盖人事(或组织)部门专用章。接收单位为无独立人事权的,接收函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必须另附该单位与存档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单位红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2)博士后出站拟出国(境)工作,在国内无接收单位,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规定:出站申请按回原籍待业办理,户口与档案应转回生源所在地,须博士后提供原籍人才交流中心调函原件

(3)拟留校工作的博士后必须提前至少3个月由所在院系向学校人事部提出申请,若经学校人事协调会通过后,方可取得校人事部开具的接收单位意见表原件。建议博士后同时联系其他接收单位,以备选择。

另,关于出站拟落户北京人员,按照全国博管会的规定和要求,其接收单位必须是体制内(公务员/事业编/央企等)单位或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单位为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上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满足该条件者可申请落户到接收单位集体户或本人/配偶房产,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即使本人/配偶在京有房产,也不能申请办理落户北京。

4、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规定:1)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人员提交出站申请前需完成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否则无法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2)请务必在基金结题前花完所有经费!博士后获得的资助金在资助总结报告校财务部盖章后将不能再使用,盖章纸质报告余额必须与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上填写提交的余额一致。关于基金结题办理流程,详见第四项博士后出站提交材料及要求中的第8条内容。

5、填写出站转档信息。

(1)拟办理出站的博士后请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人事业务-档案转递,填写档案转递单位和地址(建议与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确认后准确填写),并核对本人手机号和邮箱,该项工作请在到学校博士后办公室办理出站前完成

(2)学校博士后办公室收取和审核出站全套纸质材料时,将同步在系统上审核档案转递单位和地址信息;

(3)博士后本人可登陆校内门户查询档案转递状态。其中,待归档:待学校博士后办公室向人事部档案室归档;待转档:待人事部档案室寄出档案;已转出:人事部档案室已将档案寄出。

三、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流程:

1、全职博士后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网上申请出站各院(系、所、中心)审核纸质材料及网上申请博士后携带纸质材料学校人事部博后办审核全国博管会审批网上申请博士后到人事部博后办办理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明等博后办整理归档人事部档案办整理寄出博士后档案。

2、工作站联合或在职联合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网上申请出站工作站审核(在职博士后无此项)各院(系、所、中心)审核纸质材料及网上申请博士后携带纸质材料学校人事部博后办审核全国博管会或各省市审批网上申请博士后告知人事部博后办已审批通过 →博后办整理归人事部档案办整理寄出博士后在站期间档案。

3、深圳研究生院与校本部各院系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网上申请出站深圳研究生院书面审核盖章学校人事部博后办审核纸质材料及网上申请全国博管会审批网上申请博士后办整理归档人事部档案办整理寄出博士后在站期间档案。

4、院系负责博士后工作的老师联系方式参见本网站招聘信息-院系信息。

请注意,纸质材料齐备后提交学校人事部博后办,见纸质材料才审网上出站申请。


四、博士后出站提交材料及要求:

1、博士后出站须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线提交出站申请材料(用户名和密码须使用进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申请出站信息涉密者不能直接网上申请,需信息脱密后再提交)。

2、相关出站表格材料请在以下链接下载:https://postdocs.pku.edu.cn/wjyxz/cywdxz/czxz/index.htm  提交材料明细如附表所示(均用A4纸打印,至少含一份原件)。

材料装订顺序:1、综合鉴定(如中期考核此前未提交过,请附在综合鉴定后);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工作站联合博士后需提供两份,由流动站和工作站分别填写);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如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还需另附人事代理委托协议);5、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请按顺序装订,一式二套(全职博士后)或一式三套(联合博士后),装订要求见链接https://postdocs.pku.edu.cn/wjyxz/cywdxz/czxz/5e0c2f3fa5704e8fbb2eb3f6e4224a38.htm

序号

材料名称

文档来源

申请类型与材料份数

备注

全职博士后

在职联合(含深研院)

工作站联合

1

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与综合鉴定

北京大学

2

2

2

所在院系(所、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一式两份原件

2

北京大学出站报告

北京大学

2

参考样式

2

参考样式

2

参考样式

1)打印报告前个人须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进行查重(可点击字样跳转相应网站),否则后果自负,查重方法请自行了解。

2)出站报告须在封二加“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格式下载,电子版出站报告须在学校图书馆提交(校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审核时间通常为3-5个工作日,若5个工作日后,提交状态仍为“待审核”,可联系62759141。

3)纸质版出站报告2份交博后办,要求正文所有内容必须连续编写页码,用浅色封皮,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不得使用铁钉或塑料制品装订。

3

离校通知单

北京大学

1

1

1

请到所在院系(所、中心)负责博士后工作的老师处领取办理。

4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

2

3

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出站申请,在线填写完打印。本人签字。请注意分流动站(北大全职或在职联合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站联合博士后)版本。

5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

2

2类各3份

流动站填写由导师签字。工作站联合博士后须由院系流动站和工作站分别填写此表,工作站负责人签字,各一式三份。

6

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

2或0

3或0

在职联合博士后不需接收函。工作站联合博士后择业需接收函1式3份,有人事关系单位的不需接收函。

7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

2

3

第一栏须院系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为工作站联合博士后第二栏右侧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参考格式,请勿直接下载填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基金处

1

1

1

1)在线填写后打印资助报告,到校财务部科研经费办办理结算盖章,然后网上提交报告word版(经费余额必须与校财务审核盖章后的余额一致,请务必先去校财务盖章再网上提交!),随后告知博后办负责老师线上审核(部分基金还需院系先审核)。2)资助报告随出站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博后办,无需提前单独交

未获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不需办理此项。

请注意: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规定,博士后获得的资助金在结题报告校财务部盖章后将不能再使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上填写提交的经费余额必须与校财务盖章纸质报告的一致。

9

在站期间发表的文章等成果复印件

博士后

1

1

1

1)文章要求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北大为第一作者单位。国内核心期刊以北大出版社出版的最新《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SCI或SSCI文章以Web of Science网站能够索引为准或出具北大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2)提交材料包括:核心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若首页无北大为第一单位标识,请增加有此标识的页面;SCI文章还需提供Web of Science检索页。

注:该项材料是学校核发博士后证书的依据。

10

查验三证(博士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独生子女证),若符合生二胎的博士后请提供本人或配偶独生子女证,可不用提供孩子独生子女证。

博士后

网上提交

网上提交

网上提交

如迁配偶或子女户口的需按要求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传相关材料,线上上传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1

落户北京有关证明(为全国博管会规定要求,仅落户北京需要)

博士后

网上提交

网上提交

网上提交

1)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记录》(不少于6个月)。

2)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是北大(联合博士后可除外)。请注意:请在办理停薪手续时提前打印缴费记录,如未及时打印社保参保记录将导致无法显示单位名称,影响办理出站。

注:可参考文档下载-出站材料办理指南(纳税证明和社保)。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上的缴费单位已经不是北京大学,还需要提交《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办理方法:.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央保中心(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 皇城国际一层)的终端机上自助查询打印。(央保中心大厅对外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接收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是


五、博士后办理出站后续事宜:

1、工资关系转移(工资关系未转入北大不需此项):

全国博管会审批通过出站申请后,博士后到学校人事部博后办办理行政关系介绍信,到人事部工资福利办308室办理工资转移证明(即工资介绍信)。请自行复印并保留行政介绍信复印件,需凭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从燕园派出所取出本人户口页(户口进站时迁入北大的)。


2、户口迁移(因国家和各地户口接收政策经常调整,仅供参考,不迁户的博士后不需此项):

因各个城市户口迁移有所差异,详细内容请务必查询北京市公安局网页(http://www.bjgaj.gov.cn/web/)或迁入地当地公安局。目前全国博管会仅为出站拟落户北京人员开具《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出站去京外一般不予开具(除北京外其它省市落户一般也不需要)。

(1)出站后到京外工作的博士后,持接收地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配偶、子女(如有)《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等到接收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注:去燕园派出所取户口时,按派出所要求需提供完成出站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一般为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另,如出站到上海/广州工作,需要开具《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请本人提交纸质版签字申请一式两份到博后办。

(2)出站后留北京工作的博士后,按全国博管会的规定和要求,须在出站6个月后、12个月之内在博管会系统网上提交落户北京补充申请材料(在出站接收单位工作6个月的纳税记录、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与出站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全国博管会审批通过后将开具《落户介绍信》给学校(按批次开具、约一个月开一次),学校领取到后会通知博士后本人。持博士后本人《户口卡》、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签发的全家《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此表务必复印留存,配偶在京就业和存档时需要提交),以及配偶、子女的外地《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入户通知单》和配偶、子女的《准予迁入证明》两份(其中一份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请注意,出站超过12个月后,将无法在国家系统上传落户北京补充申请!

留校工作的博士后,到燕园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须带北大人事部规划调配办出具的《落户地址介绍信》;配偶、子女的《户口迁移证》。

非留校博士后,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须带博士后本人《市内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配偶及子女的《户口迁移证》、《入户通知单》。

③办理落户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150418,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六里桥站D口,公交300路内环行至六里桥南站。


3、公积金转移在站期间未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新单位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

办理流程

外地

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或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或北京铁路分中心

(简称国管、中直或铁路分中心)

由申请人向新单位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转入申请。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北大财务部办理任何手续。

提示: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照住建部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暂时无法办理转移业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称市管)

住房公积金不需要办理转出,待新单位公积金开户以后自动合并到新的账户。(北大为市管)

外籍、港澳台职工离职销户

填写113表-《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需原比例复印,非照片打印)交到财务部工薪办公室,卡号可填写在校期间工资卡号或公积金卡号,销户表格可在北大财务部主页或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请务必确认银行账户与公积金账户的开户名、证件号完全一致。

注:如出国或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缴纳公积金,公积金可先封存于北大账户暂时不处理,待回国之后或有新的单位缴纳公积金再进行处理。

在学校期间未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联系方式:财务部工薪办公室(化学南楼112室)咨询电话:62751254  62751250


4、党组织关系转移:

联系所在院系办理党组织关系迁出。


5、校友卡办理:

出站博士后关注北京大学校友会微信公众号,办理电子校友卡。


六、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证后续博士后进站,出站博士后必须于博士后合同期满当月15日(含)前搬出博士后公寓,违者按学校处罚条例办理,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