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合同延期(续签)申请与审批工作流程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至四年,总在站工作时间不超过六年。

如因科研工作需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全职博士后可申请延期,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且延期后总在站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延期时间通常为半年、一年、一年半或两年,并签订新的聘用合同。合作导师按学校规定的经费标准缴纳博士后延期所需经费。

       联合博士后在站期限为两年,原则上不办理延期,超期滞站须按联合招收协议约定缴纳管理指导费。


一、个人申请:

办理时间:请注意,需至少提前1个月(距原合同到期前)提出合同延期(续签)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

1、提交申请:北大主页-门户-登陆-人事业务-博士后业务-延期申请,按如下正确填写理由后提交,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延期申请及缴费表》,本人和合作导师在《延期申请及缴费表》上签字。

注意:按校发【2019】272号文《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服务办法》规定,提出延期申请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主持以北京大学为申请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二)作为骨干承担以北京大学为申请单位的国家重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三)在学校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等所属科研团队中承担重要科研工作。请注意延期理由处本人须填写符合上述的具体项目名称。

如不符合延期申请条件,不得申请和办理延期。

2、准备纸质版合同:北大博士后网站下载“B1:导师科研”版的合同并填写(注:六个月(*含)以上的延期都需要重签合同,请注意延期期间的论文要求不能为空,可以为任何整数或零),本人和合作导师签字

3、如延期时间为12个月及以上(申请延期12、18、24个月),须同时提交上年度《年度考核表》纸质版材料(签章齐备)一式两份,申请延期前提条件应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例:2021年11月进站,2023年9月申请延期12个月,需要提交2023年9月完成的年度考核)。

二、院系审核:

1、确认导师签字同意,与博士后本人确认延期信息;

2、院系在人事系统上填写延期博士后的财务冻结信息字段(包括是否冻结、冻结月薪,请注意延期后一般均为导师自筹博士后需冻结);

3、确认无误后,院系人事系统审核通过,在《延期申请及缴费表》和合同上签字盖章;

4、院系审核通过后,博士后告知其出资人,由出资人为博士后冻结足额经费(至少三个月月薪,请注意人事系统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由出资人在财务系统上进行冻结操作,否则在财务系统上无法冻结),财务系统冻结方法见《博士后经费操作流程》(博士后业务-在站管理-博士后经费操作流程)。

三、学校博后办审核:

1、经费冻结完成后,博士后提交签章齐备的纸质版合同(一式五份、至少含一份原件)和《延期申请及缴费表》(一份原件)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博后办审核是否符合延期规定条件,核查经费冻结情况,审查延期合同;

3、审核通过,博后办分片负责人在人事系统审批操作生效延期,在《延期申请及缴费表》上签字盖章,给博士后开具校园卡、图书馆、住房(如有)延期介绍信,将《延期申请及缴费表》和合同分别归入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复印件)

四、其它相关部门延期手续:

博士后本人持学校博后办开具的校园卡、图书馆、住房(如有)延期介绍信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