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国资计划,该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
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国家拟资助500人;
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国家拟资助1000人;
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此外,2024年将启动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见附件2、附件3),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
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站博雅博士后和拟进站博雅博士后原则上须申报国资计划A、B、C档。符合申报条件的导师自筹经费博士后应积极申报国资计划A档,可根据需要自主申报国资计划B、C档。其他拟进站博士后应积极申报国资计划A档,可根据需要自主申报国资计划B、C档,申报时须提前确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各院系师资队伍见https://www.pku.edu.cn/department.html
(三)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
(四)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审核程序
1.申请人申报(2024年2月20日—3月20日)
申请人参照附件2中的“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申报书”模板,提前准备所需申报材料。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前,需将所有申报材料通过邮件发至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核,合作导师审核通过后,直接将申报材料和导师审核意见转发至学院(系、所、中心)负责博士后工作老师邮箱。
院系审核邮件材料通过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申报。
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3月20日前逐级申请驳回。(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
2.院系审核(2024年3月21日—3月24日)
各院系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各院系根据合作导师审核意见和本院系有关规定,汇总申请人申报材料、博士后合作导师与院系审核意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并于院系审核截止日期前发至博士后办公室相应片区负责人员的邮箱。
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无指标限制,院系无需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3.博士后办公室审核(2024年3月25日—3月27日)
(二)国资计划B、C档申报审核程序
1.申请人申报(2024年2月20日—3月31日)
申请人参照附件3中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模板,提前准备所需申报材料。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前,需将所有申报材料通过邮件发至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核,合作导师审核通过后,直接将申报材料和导师审核意见转发至学院(系、所、中心)负责博士后工作老师邮箱。
院系审核邮件材料通过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
2.院系审核(2024年4月1日—4月8日)
各院系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国资计划B、C档有指标限制,各院系须对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填写院系推荐排序汇总表(见附件5)。
各院系根据合作导师审核意见和本院系有关规定,汇总申请人申报材料、博士后合作导师与院系审核意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并于院系审核截止日期前发至博士后办公室相应片区负责人员的邮箱。
3.博士后办公室审核(2024年4月9日—4月12日)
四、支持保障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获选人员可选择同站同学科和原博士生导师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进站,不再受同站同学科和进站须变更博士生导师等规定的限制。
(二)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获选人员期满出站后,首次聘用岗位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即用人单位正高、副高等指标限制)。
(三)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四)国资计划A、B、C档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如未分配博士后公寓,学校将提供每年6万元的租房补助,按月发放。
(五)国资计划A、B、C档获选人员就业和申报其他项目时均可明确为国资计划资助博士后,国资计划A档获选人员来校报到之日即享有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称号。
(六)国资计划A、B、C档获选人员在申请博士后评优评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博雅博士后获得国资计划A、B、C档后,按就高原则自来校报到之日起调整薪酬,不予叠加。
五、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
2024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专家评审工作拟于 9月启动,年底前公布获资助结果并拨付资助经费(见附件4)。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010-62335395(胡老师)
国资计划(B、C档):010-62335012(王老师)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010-62335012(王老师)
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联系方式:010-62769316;010-62751229;010-62756364
附 件
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3.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4.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5.院系推荐排序汇总表
6.北京大学各学院(系、所、中心)博士后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