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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西藏大学联合博士后项目2025年申请公告

为服务国家战略和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北京大学和西藏大学设立联合博士后项目(简称“北大-藏大联合博士后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培养优秀年轻人才。

北大-藏大联合博士后项目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博士后工作政策,依托北京大学青藏高原研究院和相关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领域包括高原历史人文高原生态环境高原医学健康高原地球系统南亚合作高原区域发展高原技术创新等。

一、 资助名额、薪酬福利待遇

(一)资助名额与在站期限

每年资助名额不超过8个。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每年在藏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月。因科研工作需要延期,需按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管理实施细则申请办理。

(二)薪酬福利待遇

北大-藏大联合博士后薪酬福利待遇根据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类:

1. 合作导师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招收的博士后最低年薪标准不低于12万元/年,合作导师可根据申请人情况按每年369万元进行额外补助。

2. 博士后申请人或在站博士后如申获北京大学或国家层面多个博士后项目资助,薪酬福利待遇按就高原则落实,不予叠加。

北京大学为博士后在藏工作期间额外提供330/天的补贴,按照实际在藏工作天数每半年申请发放一次。

北京大学为博士后提供各类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以及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6万元/年。

博士后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在藏工作时间、在岗考核和绩效考核后,西藏大学按15万元/年(税前)的标准发放补贴。根据考核情况,该补贴标准经两校协商后可进行调整。

博士后在站满3年可向西藏大学申请评定副教授资格。

(三)其他

博士后进站、出(退)站户档迁转、子女入学等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毕业生均可申请该项目,专业不限。北京大学在站博士后如申请该项目,须依程序申请审批。

三、项目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北大-藏大联合博士后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个人简历;

两封推荐信(必含博士期间导师推荐信一封,并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情况作出评价),需推荐人签字后直接发送至负责老师的邮箱(见以下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及西藏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的确认函各一封(明确招收意见,并就申请人科研学术经历、科研成果、科研能力与自身所从事研究之间的关系、申请人综合素质、拟进站从事研究计划内容、合作导师为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条件等方面做出说明和确认,并签字)。

北京大学和西藏大学合作导师介绍请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合作导师)。

(二)提交时间

每月15日前(节假日除外)提交申请材料。

(三)提交办法

请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不含两封推荐信)存储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发送至负责老师的邮箱(见以下联系方式),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

任老师,电话:010-62744707,邮箱:rmn@pku.edu.cn

西藏大学

刘老师,电话:0891-6659534,邮箱:zdrc@utibet.edu.cn